企业绩效管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594|回复: 10

请教版主:如何解读《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 ...

[复制链接]

82

主题

429

帖子

62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24
QQ
发表于 2014-3-21 07: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中 :  
2.涉及BOT项目的合并报表编制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 企业承接BOT项目,但将实质性建造服务发包给合并范围内 其他 企业的,上市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实务中一直存在是 否应抵销 建造方的 建造合同收入及 发包方 对应 的 资产成本 的困惑。一般情况下, 合并财务报表以纳入到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个别报表(或经调整的个别报表)为基础,在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后编制形成。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项目公司)自政府承接BOT项目,并发包给合并范围内 的其他企业 (承包方),由承包方提供实质性建造服务的,从合并报表作为一个报告主体来看,建造服务的最终提供对象为合并范围以外的政府部门,有关收入、损益 随着建造服务的提供应为已实现,上市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相关规定体现出建造合同的收入与成本。
   <strong>请教版主:如果这样处理的话,是否会给企业留下操作利润的空
    比如:A公司为母公司,具有总承包资质,B为A公司的子公司,是BOT的项目运行公司,B公司将该BOT项目设计、建设、安装等总包给A公司,假设合同总金额为3000万。A公司在项目建设期间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假设20*2年全部实现收入3000万,成本2000万,毛利1000万。该文未出来前合并报表处理方式:1、抵销A公司的建造服务收入3000万,成本1000万,毛利1000万元作为未实现内部损益抵销B公司账面形成的无形资产(假设);2、按抵销后的无形资产原值,冲回B公司多摊销的成本;3、计算未实现内部损益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现处理方式改为对前述1、2、3步均不做考虑,我的理解对吗?这样一下就给合并报表增加利润约700多万的利润。
    我在考虑如果这样的话,企业可以通过抬高A、B公司之间总承包合同总价,A公司仅仅通过多交点营业税及附加不就可以提高合并报表的利润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0

主题

402

帖子

58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87
QQ
发表于 2014-3-21 12: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中 :  
2.涉及BOT项目的合并报表编制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 企业承接BOT项目,但将实质性建造服务发包给合并范围内 其他 企业的,上市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实务中一直存在是 否应抵销 建造方的 建造合同收入及 发包方 对应 的 资产成本 的困惑。一般情况下, 合并财务报表以纳入到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个别报表(或经调整的个别报表)为基础,在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后编制形成。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项目公司)自政府承接BOT项目,并发包给合并范围内 的其他企业 (承包方),由承包方提供实质性建造服务的,从合并报表作为一个报告主体来看,建造服务的最终提供对象为合并范围以外的政府部门,有关收入、损益 随着建造服务的提供应为已实现,上市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相关规定体现出建造合同的收入与成本。
   <strong>请教版主:如果这样处理的话,是否会给企业留下操作利润的空
    比如:A公司为母公司,具有总承包资质,B为A公司的子公司,是BOT的项目运行公司,B公司将该BOT项目设计、建设、安装等总包给A公司,假设合同总金额为3000万。A公司在项目建设期间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假设20*2年全部实现收入3000万,成本2000万,毛利1000万。该文未出来前合并报表处理方式:1、抵销A公司的建造服务收入3000万,成本1000万,毛利1000万元作为未实现内部损益抵销B公司账面形成的无形资产(假设);2、按抵销后的无形资产原值,冲回B公司多摊销的成本;3、计算未实现内部损益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现处理方式改为对前述1、2、3步均不做考虑,我的理解对吗?这样一下就给合并报表增加利润约700多万的利润。
    我在考虑如果这样的话,企业可以通过抬高A、B公司之间总承包合同总价,A公司仅仅通过多交点营业税及附加不就可以提高合并报表的利润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4

主题

373

帖子

515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15
QQ
发表于 2014-3-21 14: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1

主题

407

帖子

615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15
QQ
发表于 2014-3-21 15: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理解不恰当。这其实是实体理论下“视角差异”的对应调整,你所说的“文未出来前合并报表处理方式”实际上是错误的。合并报表层面应按本集团所提供的建造服务的公允价值确认无形资产或者金融资产。这种情况不应当存在操纵合并报表层面利润的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1

主题

437

帖子

64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44
QQ
发表于 2014-3-21 15: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我理解您的意思是:
(1)即使在没有证监会最新的这一解答前,站在合并报表层面的角度,即应理解为A、B公司之间的总包业务之间不存在未实现内部损益,均为已实现。
  但是我的疑问是:如果B公司将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确认为无形资产,也即基于BOT合同之约定,将B公司的垫付款项认定为是一种投资行为(而非融资行为),这种投资的回报是B公司在之后的25年运营期中,通过收取运营费用慢慢收回的,因此A、B公司之间的应当存在未实现内部损益。这种情况是否类同,A公司销售商品给B公司,B公司将其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合并报表时要考虑未实现内部损益。
(2)A公司确认的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B公司确认的无形资产也应按支付或应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所以A、B公司财务核算的金额是与A、B公司之间合同价格高低无关的。
  但是我的疑问是:上例中A、B公司约定的总包合同总价为3000万元,假设A、B公司将总包合同总价改为4000万元,并且B公司也及时将4000万元付给了A公司,那么A、B公司此时财务核算中应使用的公允价值是多少?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9

主题

430

帖子

606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06
QQ
发表于 2014-3-21 15: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这一问题的理解不能从传统意义上的母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抵销来理解,而是要从实体理论下母公司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的“视角差异”角度来理解。母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当然是有内部未实现损益的,也是需要抵销的,所以可以理解为先抵销内部交易之后,在再站在合并集团的层面,基于集团自身提供了建造合同服务,在集团合并报表层面重新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因此,虽然A公司的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都有建造合同收入,但是含义不同:个别报表层面的建造合同收入是针对直接发包方(B公司,项目公司)的,而合并报表层面的建造合同收入所针对的是BOT合同授予方。

2、无论内部结算价款如何确定,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建造合同收入都应当依据建造合同的公允价值,即3000万元。如果AB之间约定的结算价款为4000万元,则A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应确认3000万元的收入和1000万元的权益性交易(收回投资)。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0

主题

353

帖子

52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24
QQ
发表于 2014-3-21 15: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懂。。。留贴学习,帮顶,版主屡次提到的公允价值,操作的空间很大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3

主题

396

帖子

573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73
QQ
发表于 2014-3-21 15: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务操作中,公司会直接告诉你这A、B公司之间的建造合同公允价值就是4000万元,作为审计人员在审核建造合同的公允价值上能否有什么比较权威的参照标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7

主题

373

帖子

56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64
QQ
发表于 2014-3-21 16: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版主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如果个别报表层面的建造合同收入是公允的,那么合并报表层面的建造合同收入就应该是个别报表层面的金额,两者的口径是一致的,那么在合并报表时就无需进行“母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当然是有内部未实现损益的,也是需要抵销的,所以可以理解为先抵销内部交易之后,在再站在合并集团的层面,基于集团自身提供了建造合同服务,在集团合并报表层面重新确认建造合同收入。”这一操作了呢?
2、实务操作中,公司会直接告诉你这A、B公司之间的建造合同公允价值就是4000万元,作为审计人员在审核建造合同的公允价值上能否有什么比较权威的参照标准吗?如果没有专业团队的支持有时很难定夺合理的公允价值应该是多少。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6

主题

397

帖子

596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96
QQ
发表于 2014-3-21 16: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理解,根据解释2号,无论是否通过子公司实施项目,确认收入时都应当另行核定公允价值,与内部结算价格无关。楼主例子中,无论是作价3000万还是4000万都不能作为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可以考虑后按建造劳务的平均利润率重新核定其公允价值。
请版主指正。
解释2号规定如下:
1.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分别以下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2)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企业绩效管理网 ( 京ICP备14007298号   

GMT+8, 2023-10-3 07:57 , Processed in 0.079850 second(s), 12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